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

言論自由?按讚被炒魷魚 6人告上法院敗訴
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20813/86759.htm

台灣篇/按讚挨告 多數不起訴
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1/7290844.shtml

員工不滿潮店欠薪 臉書吐怨 路人按讚挨告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11022/33757855/

臉書按「讚」挨告 不起訴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11223/33908437/

臉書可能洩漏軍機

美國空軍警告:臉書可能洩漏軍機
【台灣醒報記者蔡沛琪綜合報導】社群網站常引發隱私權爭議,使用者可要當心。美國空軍警告,部隊使用臉書或其他的社群網站可能會無意向敵人透露自己的方位,危害安全。

目前美軍在阿富汗有95000人,在伊拉克有50000人。

美國空軍發佈警告表示,使用者使用社群網站時若粗心大意,洩漏方位,可能會破壞作業系統安全和隱私。空軍軍方在內部網站張貼警告,也向司令官示警,擔心新科技可能會洩漏使用者精確的地理方位。美國陸軍也會向部隊發出類似警告。

空軍官員擔憂部隊使用黑苺機等其他具有GPS定位系統的設備,還擔心像臉書的網站提供的定位功能,會洩漏使用者的方位。

在大多數的社群網站上,使用者可以調整隱私設定,避免洩漏所處方位,讓自己不會無所遁形。但臉書經常引發出隱私權爭議。該網站曾更改設定,除非使用者特別設定,否則使用者的個人檔案將向任何人開放。

隱私侵犯

Google街景圖侵隱私 消基會要求移除人像
Google Map「實景街圖」將車牌和路人的穿著拍得很清楚,消基會批評有侵犯個人隱私問題,要求立即改善。圖中左下白色貨車原圖顯示出車牌號碼,經本報處理後才隱藏。 (消基會提供)
〔記者林嘉琪、劉力仁、卓怡君/台北報導〕在Google Map輸入地址不只能搜尋「實景街圖」,就連車牌和路人穿著都清楚可見,消基會批評,這項功能已經侵犯個人隱私,因為「人車上路隨時都可能被拍」,消基會要求Google改善可搜尋車牌號碼的功能,並把「人像」移除,呼籲網路服務主管機關NCC應介入管理。
侵犯隱私 可提損害賠償
消費者報導雜誌副社長徐則鈺表示,從街景圖中看見車號,就能判斷車主是誰;若剛好有認識的車輛出現在旅館或當鋪附近,除被侵犯隱私權,還可能造成爭端、損害車主個人信用,這些都在民法和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範圍內。要是Google造成民眾個資曝光,民眾可根據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及十八條規定,要求損害賠償。
消基會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劉宏煥表示,即使Google針對人臉部分會模糊處理,但仍然容易透過穿著、體態辨認出照片主角,建議Google應將「人」完全從實景圖中移除。
消基會指出,Google街景上線以來,遭各地民眾、隱私權團體及政府機構質疑侵犯隱私權,但在台灣,Google街景未受阻力,目前Google的台灣街景已遍及十四縣市,只差台九線的台東至屏東南迴公路一段,路線幾乎已經環台一周。
NCC:民眾可上網檢舉
舉歐盟規定,要求Google拍攝與上傳地圖前必須告知當事人;德國消保團體也認為,街景服務呈現街道和建築的3D照片,美其名的服務,卻讓民眾付出隱私代價。
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,網路上洩漏個人資料或侵犯隱私權,已經涉及違反民法、刑法相關規定,民眾可以向NCC網路單一窗口「WIN網路單e窗口」網站檢舉(網址:www.win.org.tw)。
Google:已建置檢舉機制
Google台灣暨香港公關經理許佳齡表示,Google使用多種技術來模糊人臉和車牌,但難免有少許的失誤,已建置檢舉機制,每個街景圖像皆有「報告問題」的選項,可透過使用者回報,檢視或移除不適當、具爭議的圖像內容。

遊戲誘供門號

最近有不少歹徒在網路線上遊戲誆稱朋友,或以遊戲同好招攬被害民眾,以免費提供虛擬貨幣、外掛升級增加點數,不用付月費或較低價格買到遊戲點數等理由,誘騙民眾提供手機門號、身分證字號及小額付費認證密碼,詐騙金額1000元以下錢財,警方呼籲民眾小心,勿上當受騙。
警方調查表示,進行「手機認證小額付費」操作的被害人,因誤信歹徒為友人,或不知手機電話有小額付費功能,聽信操作,隨後收到付費簡訊或帳單,發現受騙上當已來不及阻止。
市警五分局發現,暑假期間類似報案案件增加,歹徒以網路遊戲玩家為主要詐騙對象。
例如有一名國中生,在家中上網玩網路遊戲「唯舞獨尊」,歹徒假冒被害人的朋友,透過遊戲對話窗謊稱,可幫被害人購買遊戲裝備,被害人誤信提供手機門號及小額付費認證密碼,隨後收到簡訊帳單通知,發現被使用3筆小額付費各1千元,才知道受騙。
分局長連金河說,「小額付費」就是每次消費的金額多在1000元以下額度,例如線上遊戲公司遊戲點數,金額從50、150到300元不等。不少網路遊戲公司或購物網站,也與電信業者或固網合作,利用消費者附掛的電信門號進行列帳,用戶可憑電信門號購買商品或服務,由電信業者代付款項,當月再列入電信帳單中向用戶收費。
網路遊戲玩家切勿因貪小便宜、輕信網友,而隨意提供手機門號、身分證字號或小額付費認證密碼,以免遭歹徒利用「小額付費」機制詐騙,得不償失。